时间:2023-07-26 23:5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等信息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认定按国家有关人事档案年龄核查的标准执行。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9:00至8月1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8月2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2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3日17: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4日14:00点至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考试时间为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8月22日至25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对于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8月28日08:30-11:30,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安徽广播电视台(合肥市蜀山区龙图路666号东区主楼3610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5993065)申报加分事宜。
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成绩公布后一个星期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广播电视台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不得低于140分,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岗位的考生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不得低于12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有关事项在安徽广播电视台官网和安徽卫视客户端另行通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专业测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考试。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专业技术能力及创新水平等内容,满分100分。面试顺序于专业测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原始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根据面试需要,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如进入专业测试人数较多,需开设多个考评组,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差异,保证公平公正,计算最终成绩按公务员招录面试加权办法,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官当场宣布的成绩为面试原始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本面试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八、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最终成绩占6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4+专业测试成绩×0.6。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广播电视台网站公布。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该岗位专业测试最终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九、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进行1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台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在安徽广播电视台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安徽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相关未明确事宜参照《202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政策咨询电话:0551-65993065 台组织人事部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电话:0551-65993210台审计(监察)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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